******资源局烟台市福山区张格庄镇利丰石子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施工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DGP************00017
二、项目名称:烟台市福山区张格庄镇利丰石子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施工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271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烟台市福山区张格庄镇利丰石子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施工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 施工范围:本项目位于烟台市福山区,本工程施工内容包含危岩体清理、渣石内倒、采坑回填、平整场地、边坡理顺、续坡、种植土回填、栽植苗木、截水沟、挡土墙、护栏等。 施工工期: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20日内完工。 项目经理:刘一辰 执业证书信息:鲁************ |
五、评审专家名单:评审专家(祁树安、陈运福),采购人代表(李金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支付标准按照福山区财政标准(烟福财字〔2017〕53号文的附件4)执行。
福山区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标准
最高限价 项目 |
100万以下(含) |
100-500万(含) |
500-1000万(含) |
1000-5000万(含) |
5000-1亿(含) |
1亿以上 |
货物 |
0.80% |
0.45% |
0.25% |
0.10% |
0.05% |
0.01% |
服务 |
0.80% |
0.45% |
0.25% |
0.10% |
0.05% |
0.01% |
工程 |
0.70% |
0.55% |
0.35% |
0.20% |
0.05% |
0.01% |
说明: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按本计费标准计算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计费;超过50000元的,按50000元计费。
2、本计费标准按包(标段)计算,采购人、代理机构应根据实际需要和采购货物品目合理设定包(标段)。
代理费用金额:人民币10959.4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资源局
地 址:烟台市福山区永安街3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烟台市芝罘区通世南路7号1861文化创意产业园区B1号楼7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潇静、李云慧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有)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本项目不适用)
3.中小企业声明函(有)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无)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无)
6.二轮报价表(有)
7.报价一览表(有)
8.类似项目业绩(有)
9.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有)
10.未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及未成交原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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