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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烟台鑫星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干混砂浆工程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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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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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18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  传    真:******

通讯地址:栖霞市山城路90号    邮    编:265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干混砂浆项目工程

******街道汉桥村北,209省道东南侧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街道汉桥村北,209省道东南侧建设干混砂浆项目工程。项目占地面积26518m2,规划建设3栋车间(其中1#车间(矿粉库)用于临时堆存矿粉;2#车间(南车间)布置生产设备和料仓,安装烘干机、整形机、振动筛等设备,用于生产干混砂浆和混凝土,干混砂浆作为成品出厂,混凝土用于生产装配式构件;2#车间(北车间)用于临时堆存废石子面和石子;3#车间用于生产装配式构件)、1栋3层办公综合楼及45个料仓,建筑总面积17026.71m2。项目建成后可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4.8万吨装配式构件及2万吨矿粉。

(一)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包括烘干机进料废气、烘干机废气、整形筛分废气、干混砂浆生产废气、混凝土生产废气及料仓呼吸废气。项目2台烘干机的进料粉尘分别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16m排气筒P1、P2排放;项目两台烘干机分别对应两套布袋除尘器+炉内石灰石干法脱硫+SNCR装置,烘干机完全密闭工作,废石子面烘干废气和生物质颗粒燃烧废气收集后,分别经对应处理设施处理,最终通过高16m排气筒P3、P4排放;筛分、整形过程中产生颗粒物,项目设两台振动筛、一台整形机,对应三套布袋除尘器,其中第一次、第二次筛分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对应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高16m排气筒P5、P6排放,整形机在运行过程中保持密闭,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终通过高16m排气筒P7排放;干混砂浆生产时搅拌机进料及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16m排气筒P8排放;装配式建筑构件生产时搅拌机进料及搅拌粉尘通过管道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16m排气筒P9排放;项目45个料仓的呼吸废气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高16m排气筒P10-P32排放。生物质颗粒燃烧产生的SO2、NOX、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烟气黑度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标准限值要求;氨、臭气浓度排放速率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要求;除生物质颗粒燃烧外,其他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水泥制造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通过采取厂区内道路硬化、行驶路面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篷布覆盖或罐装后密闭、防尘布铺盖废石子面及矿粉堆存场等措施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中水泥行业颗粒物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氨、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标准要求。

(二)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至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得外排。

(三)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整形机、振动筛、搅拌机、风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装配式建筑构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余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统一收集后外售;边角余料统一收集后回用;废机油及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须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

2

果蔬深加工项目

******街道迎宾路765 号 101 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街道迎宾路765号101号现有厂房(旭兴生物)建设果蔬深加工项目,项目占地面积 12500 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 5000 平方米(其中改造车间面积 3398.76 平方米,改造仓库面积 1099.56 平方米,不改变主体结构)。企业购置主要果蔬深加工设备及 4t/h 的天然气锅炉一台,项目建成后年产果蔬制品约 1500 吨,其中蜜饯、果干约 1000 吨,果蔬罐头、果酱等约 500 吨。

(一)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及污水站产生恶臭气体,天然气锅炉配置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尘、SO2和NOX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站通过密闭加盖并定期喷洒除臭剂的措施减少恶臭气体的产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标准要求。

(二)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锅炉定期排污水、纯水制备产生浓水、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及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锅炉排污水、纯水制备产生浓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工艺废水经厂区新建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15吨/天)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栖霞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设备清洗废水及地面清洗废水经厂区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栖霞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部分生产设备、风机等运转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约为70~90dB(A)。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果品下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污水处理站污泥,果品下角料、不合格品、污水处理站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

3

滑石粉扩建项目

栖霞市庙后镇庙后村河西

栖霞市银汉滑石粉厂

******有限公司

栖霞市银汉滑石粉厂加工滑石粉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07年3月21日通过我局备案,栖霞市银汉滑石粉厂石粉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12月3日取得我局批复(栖环报告表[2018]116号),企业于2019年6月完成自主验收,项目年产滑石粉4000t/a;现企业为满足市场的需求拟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在栖霞市庙后镇庙后村河西现有厂房内建设滑石粉扩建项目,扩建项目将现有两台雷蒙磨替换为效率更高的磨粉机,增加滑石粉产量36000t/a,扩建完成后全厂年产滑石粉40000t/a。

(一)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上料、破碎、磨粉、包装工序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上料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3#排气筒排放;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各自集气罩收集至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1#排气筒排放;磨粉、包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各自集气罩收集至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2#排气筒排放;通过采取厂区内生产地面洒水抑尘、各工序设置水雾喷淋装置、卸料处采用喷雾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粉尘产生。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洗车废水。生活污水排入早厕,定期由附近村民清挖用做农肥,不得外排;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得外排。

(三)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磨粉机、风机等运转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约为70~75dB(A)。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除尘器回收粉尘、废包装物、沉淀池污泥;除尘器回收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物公司收集后外售,沉淀池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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