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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区重点河流流域排水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E************(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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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市区重点河流流域排水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已************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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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芝罘区、莱山区
- 2.2 建设规模:约2500万元
-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工程交付。
-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 2.4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颁发的相关质量规范及现行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 2.5 招标范围:以本工程招标施工图及图纸答疑、工程量清单内容及总说明为准。
- 2.7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芝罘区、莱山区。改造内容为:管道为素混凝土、陶土管更换管道、管径偏小加大管径,下游无出口及路面低洼处的增设管道,雨污水错接改造,保证排水通畅。涉及旧管道拆除、现状检查井加固、Ⅲ钢筋混凝土管敷设、PE(100级)管敷设、玻璃钢夹砂管敷设、钢筋混凝土检查井新建、装配式检查井新建等。
- 2.8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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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册建造师数量须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资质标准的配备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 3.3 财务要求:/。
- 3.4 业绩要求:/。
- 3.5 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45%及以上的合同金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即31.5%及以上的合同金额),预留方式采用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实施: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按上述比例将项目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如投标人为大型企业,须承诺中标后将不低于45%的合同金额面向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其中,小微企业采购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1.5%)。如投标人为中型企业,则须承诺中标后将不低于31.5%的合同金额面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具体落实方式、份额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合同中明确。
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上述中小企业,须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 -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07日 20:00至2025年03月14日 20: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7.其他
- 7.1 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zwgk/005002/******1/******/123696.html。
- 7.2 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参与开标活动,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址:******/ptrk/010001/******1/trade_pt.html。
- ******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0535-******。
- 7.4 根据烟建建管【2023】2号关于《烟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修订)》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法。
- 7.5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2022]28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市内远程异地就近评标。
- 7.6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人:张猛,电话:053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马艺萌,电话:0535-******。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建设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投诉,联系电话:0535-******。
-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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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局 ******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环翠路2号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0号金贸中心7楼 邮编:264001 邮编:264003 联系人:张猛 联系人:马艺萌、韩梓翊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建设局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