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2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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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高效环保防腐材料扩建项目 | 栖霞市庙后镇楼底村南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超细粉技改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有限公司滑石粉分级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1月29日取得我局批复,2023年3月11日企业完成自主验收。企业现有产品产能为超细长石粉28000t/a、超细白云石粉3000t/a、超细重钙粉1000t/a、超细活性钙粉4000t/a、超细滑石粉39000t/a。现企业拟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0万元在栖霞市庙后镇楼底村南利用空余土地新建厂房建设高效环保防腐材料扩建项目,在新建的1#球磨车间内新增一条超细长石粉生产线,并在现有破碎车间内新增一条破碎生产线,新增用地面积为18336平方米。扩建项目建成后增加超细长石粉产能10万t/a,扩建后全厂年产超细长石粉12.8万t。 | (一)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料场扬尘、铲车操作产生的粉尘、破碎废气、球磨机上料废气、原料罐罐顶呼吸废气、球磨机收粉废气、球磨机成品包装废气、二次收粉废气、二次分级后包装废气、二次分级后成品罐罐顶呼吸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料场采用篷布覆盖及操作面喷雾的方式进行抑尘后无组织排放;铲车操作在密闭厂房内进行,产生的粉尘通过喷雾的方式进行抑尘后无组织排放;原料破碎过程在密闭厂房内进行,产生的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现有破碎车间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球磨机上料废气、球磨机收粉废气、球磨机包装废气、球磨机二次收粉废气、球磨机二次分级后包装废气经集气罩密闭收集至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统一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8排放;原料罐罐顶呼吸气经罐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1#成品罐、2#成品罐、3#成品罐罐顶呼吸废气经罐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颗粒物厂界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旱厕沉淀后定期清运,不得外排。 (三)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球磨机、斜槽风机、高压离心风机、超细分级机、鄂式破碎机等运转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约为75~95dB(A)。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定点存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粉尘,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须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