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关区网络线路租用服务 采购项目采用******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北京市复兴门南大街6号)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0月21日至 2024年10月25日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国库司审核一处、审核二处(联系电话:******340、******817)和海关总署(联系人:黄昕宇,联系电话:******046),以及使用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10号,联系人:李东哲, 联系电话:******780)。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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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