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城市规划的透明度,保障广大市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公示,欢迎广大市民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曲影(个人)
项目名称:海韵路7号住宅翻建项目
项目位置:莱山区滨海中路以西、海韵路北侧
规划指标:地上793.14平方米(产证面积) 地下面积267.76平方米。
公示时间:2025年 2月5日——2024年3月17日
公示方式:1、现场公示 2、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示
欢迎广大市民提************办事处(请注明“公示反馈意见”,需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将对合理化意见、建议予以采纳,公示期结束后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35-************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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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64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