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25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5日-2024年7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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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输变电产品绿色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 栖霞市桃村镇食品工业园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电力物资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4年7月28日通过******有限公司,现有工程年生产电力金具:铸铁类100万套;锻压类500万套;铝铜铝类150万套;镀锌铁附件1200吨;紧固件100吨;电缆接线端子60万件;防鸟设备34万件;复合绝缘子复合绝缘横担55万件;电缆保护管50万米(购进成品,切断打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绝缘子车间、锻压车间、冲压车间、铜铝车间、机械加工车间、压铸车间、装配包装车间以及成品仓库,主要从事各类电力金具生产加工。现企业拟购置满足信息化生产的新生产设备,对原有机加工及锻压、冲压等生产设备进行信息化技术改造,技改完成后年可新增200万件输变电产品产能,其中铝加工类产品40万件,锻压类产品80万件,冲压类输变电产品80万******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实施。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厂房(生产厂房位于厂区南侧,面积约17190m2,包含成品仓库、铜铝车间、压铸车间、锻压车间、冲压车间以及焊接区域。铜铝车间位于生产厂房西侧,新增折弯机、油压机、钻攻机等设备;锻压车间、冲压车间以及焊接区域位于生产厂房南侧,新增锻压机、时效炉、固熔炉、焊接设备、冲压设备等设备)、机加工车间(位于厂区东侧,面积约1800m2,新增各类机加工设备)、试验楼(位于厂区北侧,面积约400m2,新增拉力试验机、冲击试验机等试验设备)等。 | (一)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抛丸废气、焊接废气、打磨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抛丸废气经密闭设备管线收集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新增一根15m高抛丸废气排气筒DA005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要求,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集气罩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 (二)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生产厂房内旱厕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得外排;铝制工件热处理后的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得外排。 (三)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机加工设备、焊接设备、加热炉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约为80~90dB(A)。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焊渣、边角料、除尘器金属粉尘等,焊渣、边角料、除尘器金属粉尘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切削液、沾染切削液的金属屑、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属于危险废物,须存放于危废仓库,沾染切削液的金属屑经处理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压块外售用于金属冶炼,其他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
2 | 生物纳米碳酸钙加工项目 | 栖霞市桃村镇204国道49公里处右侧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拟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在位于栖霞市桃村镇204国道49公里处右侧现有厂房内建设生物纳米碳酸钙加工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90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4#车间(占地2012.18m2,层高8m,用于产品暂存);新建5#车间(占地2095.18m2,层高8m,其中南侧区域用于原料暂存,北侧区域用于生产)。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0万吨粉状医用碳酸钙,其中粉状碳酸钙7万吨,颗粒状碳酸钙3万吨。 | (一)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原料进场卸料过程产生粉尘、原料机械破碎过程产生粉尘、原料粉磨过程产生粉尘、原料粉进罐过程产生粉尘、成品进罐过程产生粉尘及成品包装产生粉尘、车辆运输粉尘、筛分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破碎粉尘经密闭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简DA001排放;粉碎粉尘经密闭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简DA002排放;筛分粉尘经密闭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简DA004排放;磨粉机粉尘经管线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包装粉尘经密闭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简DA004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成品罐进料废气经罐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卸料处须喷雾洒水降尘;通过厂区地面硬化、洒水抑尘、车辆进出清洗等措施减少车辆运输粉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洗车废水。生活污水排入早厕,定期由附近村民清挖用做农肥;洗车废水经沉淀池进行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三)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约为75~90dB(A)。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负责定期清运;沉淀池污泥和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 |